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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营造未成年人和谐、四个抓好安全、定远稳定的县永成长环境,定远县永康镇“四个抓好”提升基层未保站建设,康镇进一步夯实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,提升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基层
抓好阵地建设,未保构建立体化保护网络。站建成立镇级未保站组织,四个抓好民政办、定远团委、县永妇联、康镇残联、提升司法、基层中心校等负责人任成员,未保联动抓片;配备15名儿童主任,日常抓实;做到有场地、有人员、有分工、有制度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织密织牢未成年人立体化保护网。
抓好基础保障,营造全方位宣传氛围。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档案126份。开展活动宣传发放折页1500余份,开展集中走访慰问56名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,发放慰问金3000元、物资约2000元,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。
抓好业务培训,落实无死角入户走访。组织儿童主任进行业务培训3次,突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、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,推动落实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等各项政策。
抓好部门联动,提供隐私化关爱服务。通过残疾、在校生、低保、计生等数据共享比对,今年以来及时帮办2人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及时帮办7名困残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。(陈康)
下列项目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,在具备修理条件,且能清晰识别产品包装箱或整机标贴上“产品编号”的情况下,实行收费修理: (1)无“产品编号”或无法清晣识别“产品编号”时; 在三包有效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的,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、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;有同型号、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时,销售者应予以退货,对已使用过的产品 按规定标准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。 消费者自收到产品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 产品超过保修有效期; 已送货或已使用的,先联系购买的门店要求退换货,对于人为造成产品、包装物、折旧等,将收取相应的损失费用 退换货规定 未送货的,请携带所有购买凭证,直接联系购买的门店办理退货、换货。 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 已送货或已使用的,先联系购买的门店要求退换货,对于人为造成产品、包装物、折旧等,将收取相应的损失费用